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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起诉腾讯侵权索赔100万 受微信公众号侵权怎么办如何维权

大律师网 2018-05-18    100人已阅读
导读:5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因认为在腾讯公司运营的“微信”客户端上,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发布文章虚构其视频来源,抖音短视频以名誉权侵权纠纷为由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提供微信公众号“快微课”的注册信息及身份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5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因认为在腾讯公司运营的“微信”客户端上,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发布文章虚构其视频来源,抖音短视频以名誉权侵权纠纷为由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提供微信公众号“快微课”的注册信息及身份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抖音短视频诉称,2018年4月2日,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在腾讯公司运营的“微信”客户端发布了《抖音,请放过孩子》一文,该文章内容引用了大量由用户拍摄的孩子视频、以及家长与孩子互动的视频,其中将明显带有“北京时间”、“秒拍”、“腾讯视频”水印的视频认定为是来源于抖音短视频的视频。该部分视频内容含有危险动作,并且配上了“孩子一直在挣扎,一直在哭闹”、“惊悚”、“严重外伤”、“玩儿上命”、“拿孩子的命开玩笑”等一些会引起读者恐惧情绪的文字。

  抖音短视频认为,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在微信平台上发布的文章内容,虚构事实、故意混淆视听,将一些并非来自于抖音短视频的视频认定为来源于抖音短视频,并以此作为证据证明抖音短视频在坑害孩子,对孩子不利,误导广大网友认为抖音短视频不利于孩子成长,引发广大网友对抖音短视频产品运营情况的负面评价,以及引导广大网友卸载抖音短视频。涉案文章发布后,大量微信用户受到误导进行转发、评论,并且短时间内包括搜狐网、百度百家号、一点资讯等大量媒体转载该文章,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抖音短视频名誉贬损、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抖音短视频的名誉权。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应尽到必要的注意及审查义务,但腾讯在未经核实、审查的情况下,允许网络用户在其运营的平台上散布不实言论,侵害了抖音短视频的合法权益。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腾讯公关总监张军回应称,4月8日接到抖音投诉后,已经审核处理了一起账号,其中快微课在接到投诉后已经自行删除。他表示,自问流程无误,来事不怕事,我们会积极应诉。

  以下为腾讯回复声明:

  1、微信公众平台有完整的侵权投诉机制,一经核实,马上会进行相应处理。欢迎抖音及其它所有公众平台用户通过侵权投诉机制向我们反映侵权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对所有涉嫌侵权行为的处理一视同仁。

  2、经核查了解到,微信根据抖音4月8日的投诉处理了一批侵权帐号。其中”快微课”公众号收到投诉后已经自行删除了文章。如有更多后续侵权行为,欢迎抖音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系统向我们反映。

  3、截至目前,腾讯方面还未收到海淀法院相关诉讼文书。收到后,腾讯会按照法院诉讼程序积极应诉。

  4、点击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系统,即可发起投诉。

受微信公众号侵权如何处理

抖音起诉腾讯侵权索赔100万 受微信公众号侵权怎么办

  依《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之规定,自然人、法人依法享有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自然人、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要确定侵权行为责任主体。

  1、直接发表侵权文章或图片的运营商为侵权行为责任主体,无论是微信公众号是原创作者,还是转载发表,只要文章存在侵权的事实,则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主体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平台提供商,依《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如未履行事前告知事后屏蔽、断开链接等义务,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要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

  1、应当结合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所登载文章的阅读次数、登载出处、以及侵权方式、及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后果的范围等,对侵权行为进行综合认定。

  2、腾讯公司作为信息发布平台提供商,事前已经对微信平台用户发布内容、责任承担以及侵权救济途径做了详尽的说明,尽到了告知义务,且客观上不能也无义务对微信平台用户发布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如在原告通知腾讯公司的第一时间已经积极采取了相关措施,尽到了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则其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明确要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首先是停止侵权,如在开庭前已经删除了侵权文章(包括提供公证文书,或者申请法庭当庭核实),则关于删除侵权文章的诉求,应当予以驳回。

  2、侵权名誉权案件,一般要判决进行赔礼道歉。道歉的方式及形式要结合原告诉求及侵权后果等综合认定,

  3、关于赔偿损失,一般包括公诉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费用获支持可能较小。一般获得支持的有,第一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涉及到自然人侵权的,法院基本上会结合侵权事实的认定和侵权程度的判断,以及被侵权人的社会知名度,在1—7万间进行判决;第二是公证类取证等合理费用,能提供公证费票据,法院一般予以支持;最后,商业信誉损失及其他损失界定比较复杂,通常要结合侵权持续状况及影响大小,由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通常会支持一部分。

  总之,遇到微信公众号的民事侵权,第一时间可以向微信平台发出举报,接着视侵权情况作出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保全相关侵权证据。而作为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无论是原创还是转载,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避免侵权纠纷。为避免侵权风险,建议做好免责声明,并不要发表(无论是原创还是转载)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文章。如有收到投诉,应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并建议主动在微信公众号进行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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