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玮柏工作室律师声明】据媒体报道,日前,潘玮柏在个人微博上官宣结婚,并且晒出了与妻子和父母的合影照,一家四口非常幸福。同时,潘玮柏还圈出了老婆的微博,正是此前遇潘玮柏传恋情绯闻的空姐luna宣云。
目前,潘玮柏的微博评论已经沦陷,在热门评论中有众多网友暗指潘玮柏的老婆此前的不正当身份等内容。面对网络上如此多的谩骂及侮辱,潘玮柏方面终于有了行动。
7 月 29 日晚,潘玮柏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声明内容中可见律师事务所受潘玮柏及妻子宣云共同委托,对网络上侵权名誉权的行为特发布律师声明。在潘玮柏宣云公布婚讯后,有网络用户散布谣言并对二人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严重贬低二人的人格。基于此律师是妥善发布二点严正声明,一是要求网络用户停止侵权,并且删除诽谤言论及公开道歉,否则将依法追责;二则是敬告自媒体立即停止转载发布侵权内容等。
啊~总有见不得人幸福的。等被告了又那边道歉赔钱。那么,网络侵犯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罚?
网络侵犯名誉权性质严重的,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可能涉嫌诽谤罪,受害人应当去公安机关报案,符合下面的条件,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当做刑事案件侦办。根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满足下列条件的即构成诽谤罪: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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