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14日报道,墨西哥一名连环杀人案嫌犯安德烈斯(Andrés N.)于5月下旬被墨西哥执法官员拘留。
此前的调查发现,一名失踪妇女曾进入这名嫌疑人的家中,然后再也没出来过。警方随后搜查嫌疑人的房子,发现了这名妇女被肢解的遗体。报道称,目前搜查仍在进行,警方已经发现了大约17具遗体,其中许多人被怀疑是失踪妇女。
官员们挖开这栋房屋的混凝土地板后,到目前为止,共发现了大约3787块骨头碎片。不过,调查人员表示,可能还会有新的发现,因为他们目前正计划将搜查范围扩大到嫌疑人在这处房产租用的另外几间房屋。
初步调查显示,这些骨头碎片可能属于至少17个人。最初的报告称,这名72岁的嫌疑人承认杀害了大约15名妇女,但官员们认为,随着调查人员发现各种物品,包括失踪妇女的选民身份证等,实际数字可能更接近于30人。
除了身份证,官员们还发现了珠宝、指甲油、鞋子、钱包、化妆品、手机、照片,以及标有姓名的多盘录音带。
目前,官员们正在对骨头碎片进行进一步测试,以确定受害者的身份。墨西哥州检察长办公室表示,挖掘工作将持续进行下去。
嫌疑人被捕和涉嫌犯罪的消息震惊了许多当地人,这名嫌疑人甚至在几年前还曾当选为社区代表。报道指出,他以前也做过屠夫。
这名连环杀手目前正因34岁的妇女雷娜·阿马多尔之死而受审。雷娜的丈夫报告说,在她和嫌疑人一起购物后,他未能与她取得联系。这三人相识已有一段时间了。
当地媒体报道称,这名丈夫最终去了嫌疑人的家,询问他妻子的下落,但在进入嫌疑人家中后发现妻子已经死亡。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报告称,在这所住宅的一张桌子上发现了人类遗骸。
最新的案件再次让人们关注到墨西哥境内不断上升的女性被杀害率。统计局约记录了939起杀害妇女的案件。光是今年1月,墨西哥就报告了大约67例杀害妇女的案例。
就在不久前,萨尔瓦多的一起针对女性的连环杀人案震惊了全球。
警方在一名男子住宅的后院发现了一个藏有数十具女性尸体的乱葬坑,这些女性被认为是性侵和谋杀的受害者,而这名男子此前曾是一名警官。
现年51岁的查韦斯的犯罪记录包括性犯罪和谋杀。警方告诉记者,此前他在承认自己性侵后,于2005年被警察局开除。随后,他继续在社交媒体上搜寻女性受害者,并以“美国梦”的承诺引诱她们上钩。
查韦斯和其他10人已经被捕,警方认为他们是一个性侵和谋杀的黑帮团伙,导致大量女性死亡。警方表示,性暴力似乎是所有女性死亡的共同原因,据信这个乱葬坑至少存在了两年以上。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故意杀人案件都会判处死刑,只有那些情节非常严重,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的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刑法领域一般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的表述,而没有无意杀人的表述。
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主体方面、处罚方面以及法律适用方面的区别。
一、客观方面区别
故意杀人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行为。
第一,杀人的行为方试多种多样,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第二,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有人被杀死,才成立犯罪既遂。
第三,若像投放危险物质罪、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杀人,没有危及公共安全才构成本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公共安全方面的罪。
第四,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致他人死亡的,如果符合正当防卫行为的条件,不构成本罪;
第五,对尸体实施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属于对象的认识错误和不能犯未遂。
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区别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梳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主体方面区别
故意杀人本罪的主体为已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过失致人死亡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
四、处罚方面区别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法律适用区别
过失杀人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