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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彩礼未果告上法庭 彩礼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大律师网 2021-06-21    100人已阅读
导读:【讨彩礼未果告上法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彩礼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从中了解到,长春双阳22岁的女孩小美因12万元彩礼,与自己的亲生母亲反目闹上法庭。小美因生活困难,一直想要要回彩礼,但是目前却一直不给,最终两人闹上法庭。那么彩礼纠纷案件如何处理?彩礼纠纷案需要哪些证据?大律师网小编来给大家解答疑惑。

  我国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一方借婚姻索取另一方财物的,另一方可主张返还。但女儿婚后向母亲讨要被保管的彩礼未果,并将母亲告上法庭,这事儿还并不多见。

  长春双阳22岁的女孩小美(化名)因12万元彩礼,与自己的亲生母亲反目闹上法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小美的诉讼请求。

  中国吉林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民事判决书上看到,小美母亲张丽(化名)在小美8岁时离婚,母女俩人一起生活。2018年8月,小美与男友订婚,男方给小美家12万元作为彩礼。2019年1月,小美生子。

  小美诉讼称:12万元彩礼在订婚宴请当天就均以现金的形式给付完毕,当时此款由原告的母亲保管。原告出嫁前被告承诺给付原告2万元嫁妆,加上之前的彩礼钱被告共计掌控了原告14万元彩礼和嫁妆。

  小美婚后一直在家没有工作,生活拮据。多次向母亲索要彩礼钱和嫁妆钱,但母亲每次都只给几百元或几千元,就是不返还12万彩礼。因为多次索要无果,小美一气之下将母亲告上了法庭,要求母亲归还12万彩礼。

  对于女儿的起诉,母亲张丽相当委屈,她辩称女儿结婚时才19岁,因年龄小确实保管了12万的彩礼存到银行。但因帮女儿还贷款、买金项链、钻戒、情侣表等,加上给女儿生活费,这笔钱已经花了约9万,现在剩3万元。这3万可以给女儿。张丽还称,自己离婚后没有再婚,租房居住。

  法院另查明,张丽独身租房生活,主要经济来源为打零工和其所有3亩地旱田年租金约1000元维持生活。最终,法院认为女儿要求其母亲返还彩礼,于法无据,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这样一起女儿状告母亲讨要彩礼的诉讼引发了网络热议。有网友认为,“这个事儿谁是谁非,真的很难说,感觉都没有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彩礼这事儿很难说清楚。”

  支持女儿的声音认为:“我是母亲的话我不会要女儿的彩礼,女儿过得好,不高兴吗?”当然也有支持母亲的观点,“缺心眼的女儿……不好好读书。”

彩礼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讨彩礼未果告上法庭 彩礼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可以起诉解决。

  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法律未作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彩礼纠纷案需要哪些证据

讨彩礼未果告上法庭 彩礼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二)如果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丢失无法恢复,那么还能依靠当时双方谈话时涉及婚嫁的录音,后期对方承认双方关系的录音亦能派上用场;

  (三)双方之间举行过订婚仪式;

  (四)双方曾一起拍过婚纱照。但在这里特别提醒一句,双方共同生活并不必然意味着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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