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均为外地户口,通常不能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诉讼离婚:起诉方应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所需的材料有:起诉状(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出生证明等。若涉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也应一并准备)。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之后开庭双方进行辩论和举证,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当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法来离婚,具体如下:
提起诉讼时,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六个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时再次起诉,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大。同时,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对于想要离婚的人来说,双方可先分居,在分居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有助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