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五百九十五条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二手房交易需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产权审核:交易前需查验房产证真实性,确认房屋无抵押、查封或共有权人争议。
2、合同签订:合同应明确房屋价款、支付方式、交付时间及违约责任,并约定税费分担比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需包含标的物、数量、质量等核心条款。
3、资金监管:首期款应通过银行或第三方监管机构冻结,确保过户完成后款项划转至卖方账户,防范交易风险。
4、税费缴纳:买方需缴纳契税(首套≤140㎡按1%,二套≤140㎡按1%,>140㎡按1.5%-2%)、印花税(个人购房暂免)、登记费(80元/套)及交易手续费(3元/㎡);卖方需承担增值税(持有<2年按5.6%征收,满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否则按计税价1%或差额20%征收)及土地增值税(个人住房交易免征)。
二手房过户费包含税费、登记费及评估费等,具体计算如下:
1税费:
契税: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政策,首套≤140㎡按计税价1%征收,>140㎡按1.5%征收;二套≤140㎡按1、%征收,>140㎡按2%征收;三套及以上统一按3%征收。
增值税及附加:持有<2年按计税价5.6%征收,满2年免征。
个人所得税: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可免征,否则按计税价1%或差额20%征收。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3、评估费:按评估价0.5%收取,部分银行可免。
4、其他费用:交易手续费3元/㎡(双方均摊)、工本费80元(含5元印花税)。
过户费总额需结合房屋面积、购买套数及持有年限综合计算,建议交易前至税务窗口预审或使用税费测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