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依据不同地区及相关政策有所差异。
就丧葬费而言,根据《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丧葬费标准的通知》,丧葬费标准为6000元,发放给死者家属且包干使用。
抚恤金依据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若退休教师病故,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另外,部分地区抚恤金计算还会结合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若病故,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虽然退休教师通常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一些地方政策可能会参照此标准进行调整。
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照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来发放的,用于补助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
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则是按照退休人员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来发放。
这笔费用可以作为对退休人员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遗属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是针对供养直系亲属的,根据遗属的不同情况,月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遗属是非农业人口的,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会相对较高。
而如果遗属是孤身一人的,还会在上述标准上另加一定金额。
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当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还可以领取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这笔费用是按照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来发放的,用于补助供养直系亲属的丧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