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规定物业有权收取停车管理费,且该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那么物业依规收费便具有合同依据。
业主大会授权也至关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决策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若物业为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公共区域合理利用,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收取停车管理费,其行为同样合法。
此外,物业需为停车管理投入人力、物力成本,如安排专人引导停车、维护停车区域卫生与安全等,基于此收取合理费用是对服务成本的补偿,具有合理性。
但如果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者只收费不提供相应服务,这些行为则属于不合法操作,业主有权拒绝缴费,并可通过向当地住建局、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收取停车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而非可选项。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物业收取停车费属于“提供管理服务”的经营行为,无论费用是基于合同约定还是业主大会授权,都有义务在业主缴费后开具正规发票(通常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正规发票不仅是业主的缴费凭证,更是维护权益的关键依据,若后续因停车权限、费用标准产生纠纷,发票可直接证明业主已履行缴费义务;同时,发票也是物业依法纳税的凭证,拒开发票可能涉嫌偷税漏税,业主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若物业拒绝开发票,业主可采取三步维权:
首先明确要求物业按规定开具,留存缴费记录(如转账凭证、收据);若物业仍不配合,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投诉(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必要时,也可凭缴费凭证向住建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反映,督促物业履行义务,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