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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违法吗?

大律师网 2025-10-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公共空间中,见死不救现象常引发道德争议,这在法律层面是否构成违法,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结合行为主体身份,义务来源及行为后果综合判断。普通公民无普遍救助义务时,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在特定主体或特定情形下,不作为可能触发刑事或民事责任。

见死不救违法吗?

  见死不救的法律定性以义务存在与否为根本标尺,普通公民在无特定义务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刑事立法尚未如部分大陆法系国家那般,将普遍救助义务纳入刑法规制,未设立怠于给予救助罪等一般性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存在明确界分,对于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普通公民,即便目睹他人处于生命危难情形而未施救,也不构成违法。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免除救助者的后顾之忧、鼓励善意施救,而非强制普通公民必须履行救助义务。

  从刑法理论来看,不作为犯罪的成立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作为义务为前提,单纯的见死不救因缺乏这一核心前提,无法构成刑事犯罪,仅可能面临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

见死不救违法吗?

见死不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特定情形下的见死不救因存在明确法律义务,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5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这类法定救助义务的来源已形成学界公认的四元体系:

  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涵盖民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经刑法认可的义务,如家庭成员间的扶养救助义务。

  二、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如《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车辆驾驶人在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警察、消防员等公职人员更因职责具有强制救助义务。

  三、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包括基于合同、自愿承担等产生的义务,如看护合同中看护人的救助义务。

  四、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即行为人先前行为使他人陷入危险时需履行的救助义务,该行为引发超出前罪构成的更严重结果,义务则更为明确。

  此外,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等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也属于法定救助义务主体范畴。

  违反上述义务者,导致他人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如公职人员不作为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先前行为引发危险而不救助者可能构成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等刑事犯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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