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与资本要求
股东人数:股东仅为1个自然人或1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股东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认缴出资额。
2.组织与章程要求
公司章程:由股东独自制定,明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等信息。
名称与机构:公司名称需符合规定,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职权。
公司住所: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特殊义务与风险
财务审计: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需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产独立:股东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主体区分:一人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同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
1.注册流程与材料
名称核准:确定公司名称(格式: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有限公司),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工商局核名,避免重名。
提交申请:登录当地企业开办平台,填写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上传身份证、地址证明、公司章程等材料。
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通常1-5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后续事项:凭营业执照刻制公章、财务章等,前往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并在30日内完成税务登记。
2.关键注意事项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根据新《公司法》,股东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 年内缴足认缴出资,建议根据实力填写。
人员架构:一人公司必须设监事,且监事不能由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兼任,需另找一人担任。
风险规避:股东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地址需真实合规,避免使用虚假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