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分为十个级别,五级工伤属于较严重的情况,员工通常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并评估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应当由用人单位调整到适合其健康状况的工作岗位。同时,企业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伤残津贴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五级工伤属于较严重的工伤等级,员工在遭受此类工伤后,有权获得以下待遇:
1. 医疗待遇:工伤员工应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包括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数额为本人工资的70%。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参照当地政策)一次性支付。
4. 生活护理费:如果五级工伤员工需要他人护理,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5. 工作岗位保留: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其原岗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 工伤报告: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2.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提供的材料和调查核实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4. 劳动能力鉴定: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5.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经认定为五级工伤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同等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