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分为一至十级,其中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每一级工伤都有对应的待遇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通常会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包括支付伤残津贴和医疗费用;五级至六级伤残,除了医疗费用,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视情况保留劳动关系,但调整工作岗位;七级至十级伤残,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员工在工伤期间应得到的工资应等同于他们受伤前的工资,且不应扣除任何福利。此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如果员工在非工作地点受伤,但符合上述条件,例如在出差、执行工作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