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逃税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经济赔偿:骗税者还需承担因骗税行为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可能的诉讼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通常涉及到大量资金,且往往伴有隐瞒、转移证据等逃避侦查的行为,只要司法机关开始立案侦查,无论何时发现,都可以对嫌疑人进行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