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试用期长短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
1、试用期1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试用期2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试用期6个月以下。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