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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鞋服企业有望行“特殊工时”

大律师网 2015-01-26    人已阅读
导读:温州网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昨日透露,适用于建筑业、销售业企业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将有望扩大到我市鞋类、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特殊工时工作制度,是企业针对因生产特点限制或者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标准工作

温州网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昨日透露,适用于建筑业、销售业企业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将有望扩大到我市鞋类、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特殊工时工作制度,是企业针对因生产特点限制或者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连续作业职工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在建筑、销售、运输、邮电等行业比较普遍。凡符合用工主体合法,生产经营正常,已签订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并参与社会保险等条件的特殊行业企业,向劳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即可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即员工的薪水按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发放,员工加班时,企业可依法不支付加班费用。

由于该项制度适用范围小,审批门槛高,长期以来,享受到优惠的企业寥寥无几。鉴于我市部分企业在生产旺季经常安排员工加班,并支付高额加班费用的实际,市劳保部门决定,把特殊工时工作制度推广到鞋类、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节约企业的生产成本。潘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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