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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啤薛城公司强行调整老职工引发争议

大律师网 2015-01-28    人已阅读
导读:中新山东网枣庄11月13日电据大众网消息“11月5日,我们青岛啤酒薛城公司从事啤酒销售的39名职工接到了公司一个《关于理顺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通知》,要求我们在11月7日17:00前作出决定,选择辞职后和第三家公

中新山东网枣庄11月13日电据大众网消息“11月5日,我们青岛啤酒薛城公司从事啤酒销售的39名职工接到了公司一个《关于理顺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通知》,要求我们在11月7日17:00前作出决定,选择辞职后和第三家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或回原啤酒厂从事生产工作,否则将终止劳动合同。”青啤薛城公司(原南极洲啤酒厂)的A先生致电本网,自己为公司奋斗了十几年,如今却要在下岗和回啤酒厂工作之间做出选择。另一位同样属于39名被调整之列的B先生表示,公司之所以调整他们到派遣公司,并非像通知文件里所说的“顺应一体化管理、专业化分工的必然选择”,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整到派遣公司,规避《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合同规定,因为他们39人中最少的工作都在10年以上,有的更是工作了20余年。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这一条款已经被不少大型企业误读,炒员工事件不断:深圳华为公司要求7000多资深员工“集体辞职”(此事件在全国引起轰动,被媒体称为“华为门”);沃尔玛计划在上海的全球采购中心裁员110人;某中央级电视媒体解聘1800名编外人员……

  记者采访了济南华剑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表示,青啤公司的做法明显是为了规避劳动法中的无固定期合同规定,并且这39名职工的工作显然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所以也不符合劳动派遣的规定,建议职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记者拨通了枣庄市薛城区劳动局监察大队李队长的电话,他表示工作满十年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让职工选择签署劳动派遣公司,如果职工有异议,应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解决。

  大众论坛一篇题为《无耻还是无情?看青啤薛城公司如何对待老员工》的帖子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回帖量已达到数百条,网民大多都认为青啤公司的做法和其百年老店的形象不符,有的甚至表示后悔支持青岛啤酒;也有的网民表示,现在经济形势不好,理解但不支持青啤的做法。

  记者多次拨打青岛啤酒薛城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在拨通了青岛啤酒人力资源部的电话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已不具体情况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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