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按照我省2010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按照我省2010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现就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和落实《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统筹城乡发展的系列工程,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改观。全省上下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氛围日益浓厚,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正在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不断提高。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农业基础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改变,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机制尚未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步骤,充分表明我们党对解决好“三农”问题由治标走向了治本,由单项治理走向了全面建设,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努力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农村新社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农民素质、农村民主政治和城乡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协调地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三)基本原则。
  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增进农民福祉,使新农村建设的每一项举措都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至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把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健康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增强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重点转向农村。着眼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制度性障碍,形成让城乡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农村财富源泉充分涌流、新农村建设动力不断增强的体制和机制。
  至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既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又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努力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和机制,把各种要素引导到新农村建设中来。通过规划先导、投入引导、政策指导,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把科学的建设规划通过民主决议转化为农民群众自觉的建设行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团结协作精神,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和管理者。
  至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完成。科学把握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的关系,坚持以规划总领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搞好规划,明确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分轻重缓急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农民群众最迫切的难题,又要努力实现全面小康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为现代化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我省农村地域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性较大的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坚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至坚持整体建设、协调推进。按照“发展是首要,增收是关键,移风易俗是基础,搞好党的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是根本保证”的思路,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一手抓全面提升农村生产力和农民收入水平,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手抓新农民的培育、新风尚的营造和新体制的构建,全面提升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健康素质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互动互促、协调推进的建设机制。
三、主要目标任务
  (四)总体目标。通过推动产业新发展、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构建新体制,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能致富农民和可持续发展的高效生态农业;把村庄建设成为让农民能享受现代文明生活的农村新社区;把农民培育成为能适应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形成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努力使我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穿于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是:
  至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业主导产业形成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为基础,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发展新格局;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增加值年均递增3%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占农产品比重达到90%以上,走出一条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农业新路子。
  至培育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工业化、城市化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力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农村人口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致富门路拓宽,使县城和“中心镇”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企业和人口的集聚中心、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主要依托;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0%左右,新转移农业劳动力200万人,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20%以下,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左右,其中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达到80%左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发展差距。
  至建设整洁优美的农村社区。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城乡一体和创造最佳人居环境的要求,重点搞好县域村镇布局规划,使中心镇、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配套,成为农村人口的集中居住地;全省60%以上的村庄得到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得到全面改观,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
  至拓展城乡均衡的公共服务。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建立健全以区域城镇为依托,城乡衔接、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广电、通讯、商品连锁、金融保险、就业保障、科技普及、文化基础、卫生体育、应急救助等公共服务体系,服务网络覆盖到所有的中心村,让农民享受到便利、安全、高效、多样的公共服务。
  至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顺应农民群众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意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陈规陋习,倡导科学的消费方式,养成文明的生活习俗,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以下,使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安宁舒适、邻里关系和睦亲近、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至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富有地方特色的农村民俗文化和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建有符合标准的公共文化设施,乡镇建有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中心村建有适合群众需要的文化活动场所;农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下乡形成制度和氛围。
  至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培育和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树立体现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的道德观和人生价值观,崇尚科学,反对愚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普遍加强,封建迷信、黄赌毒和邪教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至造就全面发展的现代农民。全面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水平,着力增强科技、教育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农村劳动力逐步做到先培训后转移,农村后备劳动力普遍接受良好的职业技能教育;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法治观念、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使转移就业的农民掌握专业技能,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适应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
  至健全民主和谐的社会管理。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目标,创新基层民主形式和基层组织运行机制,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确保农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巩固扩大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切实增强,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