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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手续

大律师网 2015-02-02    人已阅读
导读:一、办理申领的依据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200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签领及相关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合劳社秘[2005]180号)二

  一、办理申领的依据

  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200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签领及相关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合劳社秘[2005]180号)

  二、办理申领的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无直系亲属的不享受抚恤金)。

  三、办理申领所需的材料

  1.《劳动保障手册》;

  2.死亡原因的相关材料;

  3.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4.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

  五、限时承诺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死者家属可在审核通过的次月4-8日(双休、节假日顺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签字,在规定的时间(每月25日)后,凭死亡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的银行存折,到合肥市商业银行(各储蓄点)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如发现领取金额有误,可到经办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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