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合同期内临时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其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大律师网 2015-02-02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1989年10月5日国务院第41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其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

根据1989年10月5日国务院第41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其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内,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