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实施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温政办〔2008〕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47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温州市实施〈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温州市实施《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方案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是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任务。根据《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立足于国情、省情、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使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着重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越权、滥用职权、不作为,坚决纠正执法扰民,做到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坚持公众参与。注重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大力推行行政听证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统筹兼顾。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创新,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普遍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妥善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二、工作目标
经过5年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得到落实,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事业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民权益保护和实现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到2012年,实现以下五个方面21项主要工作目标:
(一)公民人身财产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1.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残留物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项指标保持零增长,力争逐年有所下降;
3.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3项指标保持零增长,力争逐年有所下降;
4.刑事发案总数得到有效控制,破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治安状况更加良好;
5.加强车辆性能检测和路面检查,机动车尾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6.完成各项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能力继续居全国、全省领先水平;
7.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和机制更加完善,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8.社会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95%左右。
(二)公民社会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1.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普遍得到就业援助,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工资拖欠、就业歧视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适龄公民受教育权得到全面保障;
4.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公民经济生活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1.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居于全国前列,消费争议处理率达到96%以上;
2.制定列入听证目录的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全面实行听证;
3.编制或者修改城乡规划公告率、公开征求意见率均达到100%,听证率达到50%以上。
(四)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1.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全面公开;
2.法定行政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全面实施;
3.行政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答复率达到100%;
4.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五)公民救济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1.不动产权属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行政调处率达到90%以上;
2.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保持在90%以上;
3.行政复议生效决定、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率达到98%以上;
4.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每年递增1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测算、评估和发布制度。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实施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实行不合格食品药品强制召回制度,严厉查处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探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建立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检制度,重点监测和抽检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全面实施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制度,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学校食堂、小餐馆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深入实施农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建设、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规范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安全管理活动,加快制定和修订安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健全重大事故隐患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到2012年全面完成市、县、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整顿直致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工艺和设备。深入实施事故多发领域安全治理,重点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管。完善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开展公民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扎实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规范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探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强城镇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工作。强化管理和监督,严厉查处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重点开展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深化失足青少年“导航工程”,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网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强监督劳改工作,深入实施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落实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重点单位、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危险物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实施“两抢一盗”等重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有效降低发案数,切实提高破案率。
4.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完善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管理、排污许可、生态环境补偿等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安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和约束性指标。加强饮用水源安全管理,重点落实水源保护区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重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环境监理制度、试生产管理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制度。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依法实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管理,严控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环境应急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水产、船舶行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环境问题限期整治和督办制度,解决重点行业和区域突出的环境问题。
5.加强征收拆迁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完善和落实土地、房屋、山林等不动产登记制度。通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对全市所有的土地登记“图表”等资料建立数据库,重点做好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严格规范土地征收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土地征收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保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落实“同地同价”,实行区片综合价,建立和完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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