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数罪并罚获刑四年 发现漏罪再添一年

大律师网 2015-03-10    人已阅读
导读: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4年,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发现漏罪。近日,延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与原判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赔偿附带民事
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4年,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发现漏罪。近日,延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与原判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05年4月19日

 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4年,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发现漏罪。近日,延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与原判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05年4月19日,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又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9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前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在张某服刑期间,被发现他另有犯罪行为未被查处。2004年4月30日,张某曾参与一起斗殴事件,张某持砍刀将宗某右臂砍伤,致宗某右肱骨远端骨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发现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属漏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因犯罪行为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