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福州消息:前任因受贿被判刑,继任者却不吸取教训继续捞钱,结果落得与前任一样下
法律之星福州消息:前任因受贿被判刑,继任者却不吸取教训继续捞钱,结果落得与前任一样下场。日前,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福建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张某亮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福建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是中型国有企业,主要生产尿素,因其效益好在当地小有名气。2000年11月,该公司财务部部长钟某发因利用职便受贿被顺昌县检察院立案侦查,2001年6月被顺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公司的财务部是重要部门,财务部长的位置不能空缺,公司领导经过慎重考虑,最后选中了公司原高压车间主任、当年49岁的张某亮接任。张某亮为人忠厚老实,这在富宝公司有目共睹,因此将他放在公司财务部长的位置上显然是公司领导是对他寄予了厚望。
富宝公司财务部部长在外人眼里可是个“肥差”,公司资金一年往来上亿,都要经过他的手,有多少人千方百计要巴结他,特别是原料供应商为了顺利拿到货款更是要绞尽脑汁拉拢腐蚀,这其中自然就少不了请客送红包这样的事。在任财务部长开始的一两年,张某亮吸取了前任钟某发的教训,没有辜负公司领导和职工对他的期望,经受住了种种诱惑。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亮怀着侥幸的心理,于2003年春节第一次收受了原料供应商余春吉孝敬的2000元钱。自有了第一次以后,张某亮就再也无法收手,在以后不到两年时间里,他先后收受原料供应商的贿赂16次,计38400元,直至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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