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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云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3-24    人已阅读
导读:200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0070元;  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7380元;  三、2006年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2250元

200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0070元;


  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7380元;


  三、2006年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2250元;


  四、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2196元;


  五、2006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17元。其


  中:


  1、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017元;


  2、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458元;


  3、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447元;


  4、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05元;


  5、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708元;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778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738元;


  8、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857元;


  9、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191元;


  10、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023元;


  11、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74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701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976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429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755元;


  16、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695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67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115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281元。


  附件2: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等级标准


   职 务 省 外 省 内


  一 般


  地 区 特 殊


  地 区 地州市及


  开放地区 市(县)


  省政府副省长以


  及相当职务人员 100元 140元 80元 70元


  省级正副厅(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60元 80元 50元 40元


  其 余 人 员 40元 60元 30元 25元


  注: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开放


  地区指瑞丽市、河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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