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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4-01    人已阅读
导读:一、死亡赔偿金:1、城镇居民:10763元×20年==215260元;2、农村居民:2645元×20年==52900元;二、残疾赔偿金:1、城镇居民:一级伤残为10763元×20年==215260元;二级伤残为215260元&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10763元×20年==215260元;

  2、农村居民:2645元×20年==52900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0763元×20年==215260元;

  二级伤残为215260元×90%==193734元;

  三级伤残为215260元×80%==172208元;

  四级伤残为215260元×70%==150682元;

  五级伤残为215260元×60%==129156元;

  六级伤残为215260元×50%==107630元;

  七级伤残为215260元×40%==86104元;

  八级伤残为215260元×30%==64578元;

  九级伤残为215260元×20%==43052元;

  十级伤残为215260元×10%==2152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2645元×20年==52900元;

  二级伤残为52900元×90%==47610元;

  三级伤残为52900元×80%==42320元;

  四级伤残为52900元×70%==37030元;

  五级伤残为52900元×60%==31740元;

  六级伤残为52900元×50%==26450元;

  七级伤残为52900元×40%==21160元;

  八级伤残为52900元×30%==15870元;

  九级伤残为52900元×20%==10580元;

  十级伤残为52900元×10%==5290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8427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2560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四、丧葬费:

  21239元÷12个月×6个月==10619.50元。

  五、有关说明如下:

  1、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统计:陕西省2007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763元,人均消费支出为8427元;陕西省200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645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0元;陕西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239元。

  2、以上赔偿数据统计数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的,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公共场所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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