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女硕士盗古籍,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大律师网 2016-04-15    人已阅读
导读:一位事业有成的女硕士从自己工作的某著名高校图书馆陆续“拿”走近400套古籍,多为清代、民国时期的,其中不乏保存完整的极为珍贵的善本。这样的行为如何定性是依盗窃罪判处还是职务侵占罪判处呢下面小编带您详细了解
一位事业有成的女硕士从自己工作的某著名高校图书馆陆续“拿”走近400套古籍,多为清代、民国时期的,其中不乏保存完整的极为珍贵的善本。这样的行为如何定性是依盗窃罪判处还是职务侵占罪判处呢下面小编带您详细了解。

  【案情介绍】

  “窃书不能算偷。”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如今,女硕士胡某从自己工作的某著名高校图书馆陆续“拿”走近400套古籍,多为清代、民国时期的,其中不乏保存完整的极为珍贵的善本。除了网上卖掉160余套,剩余238套500余册被她塞进了各色塑料袋或用报纸包裹,满满当当地挤在自家大衣柜的上方空间,摞在床脚一侧的阳台地板上。她将这些古籍的书名密密麻麻地记在本子上,足有27页那么长。

  【罪名分析】

  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胡某的行为究竟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目前法律界存有争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北京市天江律师事务所钱学志律师认为,职务侵占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胡某多次将图书馆古籍偷拿回家并出售,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和秘密窃取行为,符合盗窃罪特征。而她利用整理古籍的职务便利,窃取本校图书馆财物,不仅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权利,也具有渎职性质,其行为更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征。

  适用罪名、案值不同,具体量刑也会大相径庭。若是盗窃罪,可能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若是犯职务侵占罪,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问题】

  按标价售价还是鉴定算

  类似著名的“天价葡萄”案中的定价难题,被盗古籍如何计算价值它们标价甚至低至几分钱,却可能是“无价”文物。钱学志律师说,通常来讲,关于窃取或侵占财物价值的判定,如果有有效价格证明,可据此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的数额明显不合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那么,胡某出卖的古籍,可按照其所获益的价值计算;而未被出卖的古籍,可委托估价机构估价,鉴定其价值。

  已售古籍算谁的

  目前古籍追赃面临难题,该如何追回一些人称,善意合法买得,应认为取得所有权,但失主愿付价金要回古籍时,应准许。还有人认为对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界人士认为,失主和不知情买主都权向盗窃犯索赔。不过一方认为,失主追回赃物时,应先补偿买主损失再索赔;另一方则认为,根据民法原理及相关意见,失主追回赃物后,不知情的善意买主可向出卖人追偿损失。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