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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黑珍珠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10-23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国务院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 税委会[2004]5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6月日起,天然黑珍珠(税则号列:700、7009)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由0%调整
发布部门: 国务院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 税委会[2004]5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6月日起,天然黑珍珠(税则号列:700、7009)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由0%调整为0%。
请通知各地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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