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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竞业限制”有什么限制?

大律师网 2016-12-05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出了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包括强制交易行为。强制交易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竞争的损害,是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 网友提问:法律对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出了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包括强制交易行为。强制交易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竞争的损害,是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

网友提问:法律对“竞业限制”有什么限制

律师解答:“竞业限制”的实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对于基于劳动者需其所知悉、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守秘密的义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实行“竞业限制”,即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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