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隐名股东的权利

大律师网 2017-01-09    人已阅读
导读:隐名股东,即经他人同意借用他人名义投资,而不将自身姓名或名称登记在股权转让的,隐名股东无权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这

  隐名股东,即经他人同意借用他人名义投资,而不将自身姓名或名称登记在股权转让的,隐名股东无权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只能按照其与名义股东的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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