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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诉讼

大律师网 2017-02-01    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事故的诉讼 你好,因我老婆怀孕有40天左右,有点先兆流产的即像,我老婆于2008年3月12日在计生站检查,做了尿检及B超,在医生的建议下打保胎针,开了三支针,在那里打了一针,剩的两针就带回了家,因为医生说如果

医疗事故的诉讼

你好,因我老婆怀孕有40天左右,有点先兆流产的即像,我老婆于2008年3月12日在计生站检查,做了尿检及B超,在医生的建议下打保胎针,开了三支针,在那里打了一针,剩的两针就带回了家,因为医生说如果找得到人打针,就到家打就行了,结果第2天早上我老婆感觉身体不适,而下身在流血,就打电话叫一个朋友来帮她打针,结果那个朋友来了准备给她打针时发现拿回来的两支针药不是保胎针而是催产素,送到住院部已经保不住孩子了,并做了清宫手术。要知道我们已经结婚6年了,这个打击对我们太大了,现在计生站找我们已经谈了3次,说只补偿几千元,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我们应该提多少的赔偿呢我们能请你帮我们打官师吗怎么联系你们。

问题补充: 医生开的针药处方是对的,而是拿针药的人拿错了,打针的人也没有看就打了针,现在他们不肯承认他们的错。我该怎么做呢请你们多多指点。

律师解答:

根据您说的情况看 计生站属于责任事故 您可申请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后 要求赔偿可协商解决或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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