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省人保厅获悉,从2010年至2012年,我省将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据悉,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小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列为本次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范围。同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中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也将纳入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