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刑罚的分类

大律师网 2017-02-23    人已阅读
导读:主刑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

  主刑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无期徒刑,是终身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但还不必判处死刑,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死刑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即死缓。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不是独立的刑种。

  附加刑

  根据刑法第34条规定,附加剂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所以驱逐出境也属附加刑。

  更多刑法知识,进入刑法首页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