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日本已经拥有1000多款汉字字库的版权,而我国却只有100多款。因此,只有将有着几千年发展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信息社会的多元化表达方式充分结合,才能够使汉字得到更好的传承。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之下,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字体字库的法律法规。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一般规范,我们是将字体和单字作为美术作品来加以保护的”,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指出,“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8款明确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以线条和色彩,或者其他的方式构成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对于汉字的使用者而言,我们能够共享的是汉字不是汉字字库。”
针对的汉字知识产权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的观点更加犀利,他认为,《著作权法》是要保护作品的稀缺性,稀缺的字体本身就含有潜在市场价值,如果法律不给予字体保护,就无法进行版权交易、不能产生商业价值,这实际上就是变相地扼杀文化创意、扼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