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 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简单通俗的说: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北京地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情况
2009年上半年北京地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增幅创历史新高
2009年上半年我市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又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截止到6月30日,批准软件著作权登记10556件,其中北京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批准软件著作权登记4357件,与去年同期1837件相比增长了237%,登记量占全市登记总量的41.2%,占全国批准软件著作权登记28748件的15.16%,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增幅创历史新高。
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列前五位
按照软件登记人所在地区统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列前五位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登记数量为10556件;广东省登记数量为3668件;浙江省登记数量为1602件;上海市登记数量为1539件;江苏省登记数量为1315件。北京地区的登记量仍位居全国第一,并占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总量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