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4-27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1999]12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9年8月16日 附件:财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1999]12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9年8月16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