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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导致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责任承担

大律师网 2017-05-07    人已阅读
导读:医院诊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可免除部分责任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

  医院诊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可免除部分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医院与交通事故责任人在既没有共同故意也没有共同过失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受害人死亡,在具体个案中医院与事故责任人应当根据他们各自的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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