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游览品质监督治理部门投诉
国家游览局在全国各省及重要游览城市都设立了游览质监所或质监机构,其职责就是受理并处理好辖区范畴内的游览服务品质投诉案件。
消费者在游览过程中碰到游览服务品质问题,本人合法权益受损,能够立刻前往或去当地游览品质监督部门投诉。
假如消费者已游览回来,可到组社所在地的游览品质质监所投诉,递交投诉状。
投诉状要写明: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地址及联系电话;投诉事件通过等。质监所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状后,经审核,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能否受理并报告消费者。
质监所决定受理后,在24小时之内转给被投诉单位,请求在30日内与投诉人商量处理,并将相关结果局面答复质监所。
2、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消费者在游览中碰到游览服务品质问题,本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