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不法分子冒名消保委行骗

大律师网 2017-05-21    人已阅读
导读:2009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然而,有不法份子在此期间冒消保委之名,乘机行骗敛财。最近,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有人冒用“上海市消保委”的名义举办所谓的“商务调查”和“刮奖大赠送”活动等。

2009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然而,有不法份子在此期间冒消保委之名,乘机行骗敛财。最近,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有人冒用“上海市消保委”的名义举办所谓的“商务调查”和“刮奖大赠送”活动等。对此,我委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消费者张先生日前收到一封匿名信,拆开后发现信封内是一张题为“热烈庆祝某品牌商务调查活动隆重举行”的广告,声称“我公司在成立三十周年之际,特举办此次产品宣传刮奖大赠送活动”,“特等奖”的奖品是价值96.8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并印有一个外地手机号作为兑奖查询专线。为了能够以假乱真,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相信,他们在广告上加盖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字样的假公章,并谎称“本活动经市政府批准,由上海浦东新区公证处监督公证”,还冒用“上海2010年世博会赞助商”等标识。

接到举报后,我委工作人员察看了相关广告,发现此事存在多处破绽:一是广告上我委的全称不正确;二是如果上海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活动,不可能将外地手机作为联系电话;三是特等奖价值显然过高,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法律规定。我委还验拨了所谓的兑奖查询专线,对方接电员答复说如果要兑奖,必须先交近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并把钱打入指定帐户。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不法分子为诈骗钱财设下的陷阱。他们捏造出所谓的商务调查活动,并虚构刮奖之事,目的是让消费者相信真的中了奖,并且“心甘情愿”地向他们交纳“个人所得税”。然后,再耍出“自动消失”的惯用伎俩,把查询电话停机,逃之夭夭。消费者稍有不慎,天真地以为“天上真能掉馅饼”,就将白白损失“个人所得税”的钱。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我委是一个法定的非政府社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能,从未与哪家企业联合开展商务调查,更不可能举办抽奖活动。如果消费者在今年3 15期间接到类似张先生接到的有奖商务调查广告,不要轻易相信,以免上当受骗,并及时向我委及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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