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招标采购市场经济基础
招标采购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期望选择,为此,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中优化资源配置的一种竞争机制,其实现有三个假设条件:
条件1:招标采购行为符合经济学中理性选择准则。
这一条件要求招标人选择目标是理性而不是非理性的。经济学中对选择目标M赋予了一个效用函数u,这里,变量x1,x2,…,xn是招标人依据采购目标和经济准则而确定的影响因子,对应的辅以选择可行集。理性选择准则实质上要求在对两对影响因子x1,x2,…,xn和y1,y2,…,yn面前的选择行为为:
如果u u,则选择y1,y2,…,yn;否则选择x1,x2,…,xn。
即其选择的目标能够使效用函数达到最优。
条件2:满足采购需求的目标数不少于最低竞争数。
这一条件是招标投标制度能够实施的基础条件,即在市场上存在多个满足需求的目标,进而能够形成有效竞争基础。在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最低竞争数量为3个。
条件3:投标行为是完全竞争而不是合作竞争。
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而完全竞争是招标投标制度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前提和环境基础。与此相对应的,就是《招标投标法》禁止的串通投标,即经济学中的合作竞争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完全竞争市场是基于人的“本性自私”假设,是私有制经济的集中表现。这一条件要求投标人优先考虑的是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社会利益最大化,即投标人中标效用函数B大于其不中标效用函数N才会形成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