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医疗事故来评定的,按照医疗事故分级中的伤残评定标准来进行评定,其按照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如果按照医疗过错来进行鉴定,各地鉴定所参照的标准不尽相同,如江苏、北京将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伤残评定。其他地方有的按照职工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来进行评定。
伤残评定标准种类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