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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串标的防控措施

大律师网 2017-06-20    人已阅读
导读:【招投标】围标串标的防控措施 围标串标危害性极大,它使招标投标制度流于形式,打击了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损害。要解决这一顽症,必须从源头上加以防控。 1.改革报名方式,推

【招投标】围标串标的防控措施

围标串标危害性极大,它使招标投标制度流于形式,打击了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损害。要解决这一顽症,必须从源头上加以防控。

1.改革报名方式,推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既可以杜绝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见面,减少围标串标的机会,又可以降低招标投标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加快网络建设,逐步取消现场报名方式,凡参加竞标的单位一律通过网上下载标书报名。然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采取技术手段随机选取产生入围单位名单。

2.降低准入门槛,实行资格后审。改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即招标人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首先在招标公告中列明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各项资质条件,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招标项目外,不得在招标文件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都能报名参加投标,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和明招暗定行为的发生。

3.完善评标办法,增加明标随机法。目前常用的评标办法有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价法三种,这三种方法在评价指标选择等方面存在诸多人为因素,无法彻底防止串标行为。根据一些地方的实践探索,可以考虑实行“明标随机法”,即建设工程项目事先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作为标底,然后通过招投标交易中心或有关部门指定的招标投标媒体向社会公告,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并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这一方法可以减少人为因素,降低串标风险。

4.加强违规惩戒,完善廉政准入制度。采用经济手段加强廉政准入管理,对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其他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列入“黑名单”,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重罚,并规定相关施工企业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招标投标市场。

5.围绕关键环节,严防“标后腐败”。中标人在围标串标时付出的代价,往往要通过标后工程结算价款来弥补,形成“标后腐败”。为此,要围绕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和工程决算等关键环节,制定相关措施。凡更改设计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总造价10%以上的,需报原项目批准机关批准,并告知监察部门和招标投标中心;变更设计可以分开独立施工的增加投资,绝对金额超过一定数值的,应重新组织招标投标。隐蔽工程签证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由建设、设计、监理、监察、财政、招标中心共同确认。对低价中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抄送监察部门,列为重点跟踪监督对象;对决算价高于中标价的工程,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工程纳入廉政监督范围,建立工程建设廉政档案,确定廉政监督员,对工程全程跟踪监督。要建立工程巡查机制,对中标后的工程进行审核、评议、纠错、追究,使侥幸过关者在中标后的跟踪巡查中原形毕露。同时,不定期地对工程各环节实施监督检查,进行面上“扫描”和点上“透视”。要推行专项监察和述廉制度,工程竣工后,要对工程决算情况实行专项检查,工程分管领导和廉政监理人员要进行专题述廉,纪检监察机关对工程建设单位实行廉政回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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