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商标注册人需要继续享有这种权利的,应当在有效期内,申请续展注册。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是有期限的,中国为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续展注册,然后才能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
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或者在法定的宽展期内未申请续展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不限定续展注册次数,如果续展注册连续不断,商标专用权就可以长期享有;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