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来看,主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在产品质量法意义上的产品,同时,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
法律咨询:代工时发生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我公司与国内一公司签订了一份代加工合同,但产品最终是出口的。
现在国外的最终客户投诉说产品质量有问题,让国内的那家公司重新做。
现在国内的客户要求我们赔偿。
我想咨询下,如果我们不重新做这笔货的话,我们公司和国外的客户,是不是有直接的赔偿官司发生!我们只和国内的签订了一份代加工合同。
律师回答:
看合同如何约定。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