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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标准

大律师网 2017-09-16    人已阅读
导读:(GB 50188—93) 一、总 则 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
(GB 50188—93) 一、总 则 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 (GB 50188—93) 一、总 则 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 2.1 村镇规模分级 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以表2.1.2的规定。村镇规划规模分级 表2.1.2 村庄 集镇 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 中心镇大型 300 1000 3000 10000 中型100~300 300~1000 1000~3000 3000~10000 小型 100 300 1000 3000 2.2 村镇人口预测 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 Q= Qo(1+K)n+P 式中 Q——总人口预测数(人); Q——总人口现状数(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 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集镇规划期内人口分类预测 表2.2.3 人口类别统计范围 预测计算常住人口
村民规划范围内的农业户人口按自然增长计算居民规划范围内的非农业户人口按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计算集体单身职工、寄宿学生等按机械增长计算通勤人口劳动、学习在集镇内,住在规划范围外的职工、学生等按机械增长计算流动人口出差、探亲、旅游、赶集等临时参与集镇活动的人员进行估算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 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增长数或增长率。 2.2.4.2 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稳定的情况下,宜按带眷系数法计算人口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从业者的来源、婚育、落户等状况,以及村镇的生活环境和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增加从业人数及其带眷人数。 2.2.4.3 根据的经营情况,预测农业劳力转移时,宜按劳力转化法对村镇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计算规划期内农业剩余劳力的数量,分析村镇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建设条件和政策影响等因素,确定进镇的劳力比例和人口数量。 2.2.4.4 根据村镇的环境条件,预测发展的合理规模时,宜按环境容量法综合分析当地的发展优势、建设条件,以及环境、生态状况等因素,计算村镇的适宜人口规模。 2.2.4.5 村庄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可不进行分类,其人口规模应按人口的自然增长和农业剩余劳力的转移因素进行计算。 三 村镇用地分类 3.1 用地分类 3.1.1 村镇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为: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绿化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9大类、28小类。 3.1.2 村镇用地的类别应采用字母与数字结合的代号,适用于规划文件的编制和村镇用地的统计工作。 3.1.3 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3.1.3的规定。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表3.1.3 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 围大类小类R 居住建筑用地各类居住建筑及其部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中面宽度等于和大于3.5的道路用地
R1村民居住宅用地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R2居民住宅用地居民户的住宅、庭院及其间距用地 R3其他居住用地属于R1、R2以外的居住用地,如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C 公共建筑用地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C1行政管理用地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
C2教育机构用地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及各类高中级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等用地
C3文体科技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
C4医疗保健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
C5商业金融用地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
C6集贸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M
生产建筑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所有制的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缝纫、电子、工业品等工业用地
M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小型机械等工业用地
M3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化学、造纸、制革、建材、大中型机械制造等工业用地
M4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W
仓储用地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采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W1普通仓储用地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
W2危险品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T
对外交通用地要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T1公路交通用地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
T2其它交通用地铁路、水运及其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S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S1道路用地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
S2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U (共计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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