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人】关于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不少市民来电咨询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如何15日,记者就上述问题请海口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副主任曾令任给广大市民详细介绍了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事宜。
申请条件
1.信用记录良好。
2.具有海口市户籍;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各类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不含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证明,如:下岗失业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就业困难证明。农村户口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户口本即可。
3.经营地必须在海口市范围内,且经营场所相对固定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持农村户口从事种植养殖经营的,如无法提供上述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的,须提供村、镇两级出具的相关证明。
4.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所申请贷款作为流动资金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金。
5.有反担保措施。
6.通过SYB创业培训并获得证书者优先。
7.所申请的项目已正式经营者优先。
8.在小贷工作开展的初期阶段,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暂按以上要求执行。
反担保条件
以下三种方式须有其一:
1.不动产抵押,例如:海口市辖区有房产证的房产、有土地证的出让地。
2.有价证券质押,例如:指定银行的定期存折、存单、国债等。
3.信用担保,反担保人为市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信用担保至少由一个反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人承诺书中每月扣款承诺不少于月收入的70%。反担保人收入较低,或经调查认定经营项目风险较大,担保中心或经办金融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增加反担保人或担保人。
4.在小贷工作开展的初期阶段,以信用担保为主,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暂按以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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