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责任的概念,目前国内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产品责任就是产品质量责任,既包括产品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又包括产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网友提问:销售者的产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解答:与生产者的无过错责任不同,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承担的既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销售者除了承担上述无过错责任外,还要承担过错责任。该法第30 条对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错责任是追究行为人侵权的法律责任而一般适用的一种归责原则。在一般的情况下,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之一是必须有过错,无过错即无责任。按照《产品质量法》第30 条的规定,只要销售者有过错,无论故意还是过失,致使产品存在缺陷, 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销售者就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销售者的过错概括起来讲是:产品缺陷为销售者所致。
此外,《产品质量法》第30 条第2 款,还对销售者规定了在特殊的情况下,还应当承担严格责任。该法规定:“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 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因非自身过错而承担了赔偿责任, 这是很明显的严格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