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汽车“三包”草案佛山惹争议

大律师网 2018-04-18    人已阅读
导读:消委会、经销商、消费者各抒己见,或赞同,或质疑,意见不一 新闻提示: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所接到的汽车类投诉一直高居各类投诉的前五位。今年“315”期间,这种厂家、商家与消费者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典型就是佛山一

消委会、经销商、消费者各抒己见,或赞同,或质疑,意见不一

新闻提示: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所接到的汽车类投诉一直高居各类投诉的前五位。今年“3·15”期间,这种厂家、商家与消费者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典型就是佛山一名消费者当街火烧上海某品牌汽车的事件。

佛山市消委会在“3·15”前后作为一份消费者的问卷调查,其中问到“权益受损时,与商家协商时如何处理”记者随机翻了一百多份问卷,发现有超过一半的人选择“以汽车没有‘三包’为由拒绝合理要求”。这种状况让不少汽车业内人士以及消费者呼吁汽车“三包”法规的出台。而据悉,继汽车“召回”制度出台后,汽车产品“三包”法规也已经进入草案征求意见阶段。但是,“三包”尚未正式出台,已经引起争论。

正方

消委会:“三包”法规将成维权武器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副主任杨丽萍说,因为去年是汽车销售的一个高峰期,一般汽车用了一年后,就会出现一些质量上的问题,因此她预计今年汽车投诉维修和质量会成为焦点。

杨丽萍还说,现在汽车的售后服务主要以厂家承诺为主,厂家自定了一套“用户手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会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已经被损害,到了追究起责任时,发觉已经为时已晚。“三包”法规出台后,对他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将出台的“三包”有很多明确规定,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即多了一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武器”。/P

经销商:明晰概念是件好事

有不少经销商认为,“三包”法规制定,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能减少很多纠纷。

佛山市协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品牌经理彭立武说,从1999年开始,他们已经有类似的规定。此次“三包”草案的条款,对怎样才应承担责任提出了明确的概念,总体上来说是件好事。很多时候,消费者遇到有少许问题,就嚷着要退货,商家讲理他们也不听。“三包”草案规定,修理无法排除故障后再退货,即以修理、排除故障为先,显然这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指引,也让他们经销商少了不少麻烦。

经销商:利于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佛山市协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品牌经理彭立武认为,“三包”出台对厂家、商家来说,有其积极的意义。对产品质量要求,厂家将会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厂商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技术来提高其品牌汽车的安全性、持久性等各种技术性能。而对其维修水平,维修网点密度也会更加重视。在“三包”的压力下,厂家、商家一定会尽力提高维修的一次性成功率。

北京现代汽车泰鑫特约销售服务店售后服务经理彭飞也认为,“三包”出台,总体来说消费者得到更多保障,买车也更有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厂家必须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加大服务力度,对每一台车能预计出现的问题作充分的研究报告。这样长久下来,厂家、商家也能使自己的品牌形象树立起来,形成一个双赢的局面。

消费者:“三包”让我更有理

三水区客车司机吕先生:前年6月我买了某个品牌的小汽车,其厂商定的“三包期”为两年五万公里,谁知到了一万公里的时候,汽车的变速箱就开始出现故障了,后反覆修理了三次仍没法解决问题,最终在消委会的协调下,厂商终于更换了新的变速箱。事情最终虽然解决了,但是造成了我工作、生活上的损失,如果“三包”早日出台,那么道理就在我这边了,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反方

经销商:退车操作不容易

佛山市南海东风悦达起亚专营店的总经理徐勇称,“三包”为市场提供了公平竞争原则,但长期执行有困难。整车修理不好就换零件,这是他们长期以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但说到要换整车,这就肯定不合理了。这是因为,首先厂家所用的零件是零件供认商配套的,零件不合格而追究到车商,有点不合理;其次,真的退车的话,10%车辆购置税,还有过户费等,国家不可能退还给消费者,那么这笔费用由谁来承担有多少个厂商能承受得起这笔庞大的费用“三包”难执行,尤其是退车这点上,更是没有哪个厂家乐意消费者来退车。

北京现代汽车泰鑫特约销售服务店售后服务经理彭飞也指出,一次性退回、退清购车时的款项不太可能。他说,一辆整车下线后,必须经过厂家的销售部门,然后再到经销商,最后才到达消费者手里的,这里面的流程所消耗的费用是无法计算的。另外,厂家在售后服务方面也付出了自己的劳动,也应计算在自己的成本里。因而,即使真的要退车,只能是出厂价(即下线时的造价)折旧后,再适当减去免费的售后服务所付出的劳动的价值。 经销商:维修3天找备用车不可行

对于3天修不好要就要找备用车给消费者,大部分车商都持反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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