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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政府投资建设工作工作流程

大律师网 2018-05-07    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投标流程】市北区政府投资建设工作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项目审批与资金落实 建设

【招标投标流程】市北区政府投资建设工作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项目审批与资金落实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需经区政府研究,区主要领导批准,由区招标办下达招标计划,区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或申请专项资金。

二、招标申请

政府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附施工图纸、工程投资估算或工程预算、资金落实证明,报区招标办申请招标。

三、编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原则上由区招标办负责编制。如遇到项目多、工程量大、时间紧的情况,可由区招标办选择优秀的造价单位进行编制,或对有编制能力单位提交的投资估算或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四、确定工程招标方式

1.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区招标办递交申请,经区招标办审核标底后批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竞价发包,并将发包结果报区招标办、监察局、审计局备案。

2.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招标办组织公开招标。特殊材料、工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但须报区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严禁擅自肢解项目规避招标。

3.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区招标办编审标底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进入青岛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结果报区招标办备案。

4.对勘察、设计以及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其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的招标,由区招标办选择3家以上单位进行竞价。

五、公开招标

市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

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市有关规定进入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

1.编制招标文件

由区招标办会同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市招标办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3.资格预审

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投标人名单。

4.发售招标文件

5.勘察现场、答疑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现场或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书面答疑,报市招标办审核后,于开标七天前将答疑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6.开标

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招标会,接受投标书、审查标书、评标、定标。

7.中标

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建设单位将中标情况抄报区招标办。

区招标办组织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七天前报区监察局,监察局监督招标办抽取专家。区招标办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对招标进行全过程监督。

1.编制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区招标办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信息网络或其他公开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三天。

3.资格预审

由区招标办和建设单位共同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投标人名单。

4.发售招标文件

5.勘察现场、答疑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现场或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书面答疑,报区招标办审核后,于开标七天前将答疑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6.开标

由区招标办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召开招标会,接受投标书、审查标书、评标、定标。

7.中标

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六、编制招标报告

区招标办根据招标情况编写招标报告,报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审计局、建设管理局,实施税源跟踪、工程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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