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