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应依法如实向 海关 申报,事先向 海关 办理下列手续并承担有关责任: () 向所在地或主管 海关 办理企业、运输工具以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手续。海关认为必要时,承运人应向海关提供经济、银行担保或海关认可的其它方式的担保。 (2) 承运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证件: 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 ② 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运输工具的行驶证(影印件); ③ 驾驶人员执照(影印件,可免交验); ④ 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申请表。
经海关审核同意后,颁发有关批准注册登记证书。
转自:中国物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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