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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继承的房屋征收营业税问题

大律师网 2018-06-11    人已阅读
导读:问题: 一个朋友是名大学生,父母双亡,父母留给她的房子还有十来万元的贷款未还,因没有还款能力,而且要交学费,万般无奈之下,决定将房子出售。不知这种情况是否要交营业税政府出台营业税政策其根本是要控制炒房,
问题: 一个朋友是名大学生,父母双亡,父母留给她的房子还有十来万元的贷款未还,因没有还款能力,而且要交学费,万般无奈之下,决定将房子出售。不知这种情况是否要交营业税政府出台营业税政策其根本是要控制炒房,不知对这种弱势群体是否也要

 问题: 一个朋友是名大学生,父母双亡,父母留给她的房子还有十来万元的贷款未还,因没有还款能力,而且要交学费,万般无奈之下,决定将房子出售。不知这种情况是否要交营业税政府出台营业税政策其根本是要控制炒房,不知对这种弱势群体是否也要一刀切

  答复: 1、个人办理房屋继承时,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销售其继承的房屋,如该房屋原为购入住房的,以原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来确定购入时间。但纳税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给“地税征收窗口”备案:

  继承前原产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继承前原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继承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继承人与继承前原产权人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继承公证资料及复印件

  对不能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一律按销售当时产权证上所注明的时间确认购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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